濕式電除塵器WESP運行效果分析
濕式電除塵器WESP運行效果分析
我國自2000年左右開(kāi)始大規模進(jìn)行煙氣脫硫治理,十多年來(lái),我國95%以上的煙氣脫硫裝置采用濕法脫硫工藝,其典型工藝流程為ESP/FF(電除塵/袋式除塵)+WFGD(濕法脫硫),因脫硫裝置位于除塵器之后,所以濕法脫硫裝置決定了煙氣中細微顆粒物的最終排放濃度。
我國大量的濕法脫硫裝置在設計上不規范,在遇到前級除塵器效率低影響脫硫系統正常運行時(shí),盲目取消GGH再熱裝置,煙氣排煙溫度低,加上許多除霧器的質(zhì)量差和運行維護跟不上,導致“石膏雨”問(wèn)題嚴重,加劇了陰霾的問(wèn)題。
另外,隨著(zhù)電廠(chǎng)SCR脫硝裝置的不斷增加,SCR催化劑極大地提高了煙氣中的SO3濃度,而濕法脫硫對SO3的脫除效率低,導致從濕法脫硫逃逸的SO3所形成的二次PM2.5粒子,混在濕法脫硫煙氣中,使“白煙”變成了“黃煙”。
為了解決濕法脫硫后煙氣中的石膏雨問(wèn)題和降低PM2.5細顆粒物排放濃度。目前一些企業(yè)考慮在WFGD后安裝濕式電除塵器(WESP),然而,從已投運的WESP的運行效果分析,用WESP解決濕法脫硫石膏雨和PM2.5是不容樂(lè )觀(guān)的。整體式WESP:WESP直接布置在濕式吸收塔塔頂,布置緊湊、占地面積小,但維護難度高。另外,吸收塔需要額外增加的高度較高,使重量大幅度增加,原有吸收塔的鋼支架及基礎是否能滿(mǎn)足要求,需要重點(diǎn)考慮;且整體式WESP中沖洗水和煙氣的流向剛好相反,要保持穩定的水膜較難,最大處理煙氣量常常受最大煙氣流速的限制,因此,WESP用于現有濕法煙氣脫硫吸收塔的改造,困難很大。
分體式WESP:WESP塔外地面布置,根據脫除SO3以及細微顆粒物效率的不同,電場(chǎng)數從一~三不等,另外,需要額外布置煙道及加水沖洗裝置等,使分體式WESP體積龐大,因此,占地大,費用也相對較高。相對塔頂布置的WESP,雖然維護方便,但對于改造機組,一般可用場(chǎng)地極其狹小,恐難以滿(mǎn)足。